论《六爻》:朱熹关于选取卦爻的七条原则
第一,凡卦的六爻皆不可变,就用筮得之卦的卦辞判断吉凶;
第二,若筮得之卦(本卦)中有一爻可变,就用本卦的这一爻的爻辞判断吉凶;
第三,本卦有二爻可变,用上一爻的爻辞为主来判断吉凶;
第四,有三爻可变,则用本卦及之卦的卦辞相结合判断吉凶;
第五,四爻可变,则用之卦中不变的二爻爻辞,并以下爻的爻辞为主来判断吉凶;
第六,五爻可变,用之卦中不变的一爻爻辞判断吉凶;
第七,六爻皆可变,乾坤二卦用“用爻”的爻辞判断吉凶,其他卦则用之卦的卦辞来判断吉凶。
“之卦”,就是从本卦变来的卦。
判断吉凶除上述采用本卦、之卦的卦辞,或特定的爻辞之外,还用互体、旁通等。“互体”是指本卦卦象中,以二、三、四爻所组成的一个新卦为内卦,再以三、四、五爻组成的一个新卦为外卦,这样内外两个单卦组合成的一个新的卦象。断卦时可按该互体卦的卦辞进行判断。所谓“旁通”是只两个卦象在相同爻位上阴阳爻位置正相反,断卦时可按旁通卦的卦辞判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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