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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代《易》学研究概论(第五辑)

文章作者:刘大钧  

及至宋代,《周易》研究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兴旺时期。

宋人治《易》,著作丰富,尤注意“图”“书”之发明。

所谓“图”“书”,主要指“河图”与“洛书”,是当时宋人附会前人《易》注而发明出来的《易》图。这些《易》图又被后人互相附会、发明,愈演愈繁。自宋至清,绵延八百年之久,《易》图据说达到数千种之多,形成宋、元、明、清四代人讲《易》的一支新学派,被称之谓“‘图’‘书’之学”。

下面我们谈谈作为宋人讲《易》一大发明的“图”“书”原委及其内容。

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之名,源出《系辞》“河出图,洛出书,圣人则之”一语。

先秦确有“河图”之说,如《尚书·顾命篇》有“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”,孔子在《论语》中也说:“凤鸟不至,河不出图。”

但这“河图”到底是什么样子呢?当时却从来无人谈及。《系辞》虽说圣人作《易》则之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,但历来讲《易》者,由西汉的施、孟、梁丘、京房、费直,到东汉的马融、荀爽、郑玄、虞翻、陆绩、及至魏晋进的王肃、王弼、姚信、王廙、张璠 、干宝等,皆无人讲解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是何等情形。唐人陆德明、孔颖达、李鼎祚等,在注《周易》时对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也没有言及。

汉人如刘歆、孔安国、扬雄、班固等,虽曾谈及,但在他们的书中也都是一言带过,且说法往往各有不同。另外,《竹书纪年》、《礼记》、《淮南子》、《易纬·乾凿度》、《论衡》、《白虎通义》等书中提到“河图”“洛书”,亦无非是泛泛之言。只有郑玄注《系辞》,称“河图”有九篇,“洛书”有六篇。若依郑注,则这“河图”“洛书”的内容,当有文字撰述,并非只是《易》图。何况郑玄此说,恐本之于纬书,纬书晚出,自然不可为据。至宋太平兴国年间,据说由道士陈抟传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、“先天图”等。这些奇妙复杂的图形不知陈抟得于何人,据黄宗羲《易学象数论》卷一介绍,陈抟传种放,种放传李溉,李溉传许坚,许坚传范谔昌,范谔昌传刘牧,刘牧据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著《易数钩隐图》,其图才为一般读书人所知。“先天图”由陈抟种放,种放传穆修,穆修传李之才,李之才传邵雍,邵雍据此著《皇极图说》,皆附会《易》义以成其说,就这样,形成了对后人影响很大的“图”“书”之学。故“图”“书”之说,实由道家而来。

后来,朱熹撰《周易本义》,又将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并“伏羲八卦次序”、“伏羲八卦方位”,“伏羲六十四卦次序”、“伏羲六十四卦方位”、“文王八卦次序”、“文王八卦方位”、“文王六十四卦卦变”共九图列于《周易本义》。因为这“图”“书”受到了朱熹的进一步肯定。故后人虽有知其非者,因碍于朱熹的权威地位,害怕“有干清议”,故无人点破,以至元、明以来,愈演愈繁,直至后人解《易》之作,必于卷首先列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等图,似乎这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等,成为《周易》的重要组成部分了!甚至有人说,当初《周易》是据“图”、“书”而出,而不是“图”、“书”据《易》而出了。

下面从诸图中,选取《周易本义》卷首的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、“伏羲八卦方位”、“文王八卦方位”共四图于下:

如前所述,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虽于《系辞》有载,但宋人这种由五十五个黑白圆圈组成的“河图”(其中黑圆圈三十个,白圆圈二十五个,以黑者为阴,白者为阳,“洛书”同)和四十五个黑白圆圈组成的“洛书”(其中白圆圈二十五个,黑圆圈二十个)则绝无证据证明它们就是《系辞》中所说“圣人则之”的河出之“图”、洛出之“书”。不但先秦无此图,两汉魏晋及唐人说《易》,亦无此图。然考之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中黑白圆圈的数目及其分布,恐怕也不是宋人闭门凭空臆造之作,而是附会前人《易》注而出。

宋人“河图”中五十五个黑白圆圈的分布,恐怕受启于《系辞》。《系辞》说:“天一,地二;天三,地四;天五,地六;天七,地八;天九,地十。天数五,地数五,五位相得而各有合,天数二十有五,地数三十。凡天地之数,五十有五,此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”。

同时,《汉书·律历志》说:“天以一生水,地以二生火,天以三生木,地以四生金,天以五生土,五胜相乘,以生小周。”

《易纬·乾坤凿度》说:“天本一而立,一为数源,地配生六,成天地之数,合而成性。天三地八,天七地二,天五地十,天九地四,运五行,先水次木生火,次土及金。木,仁;火,礼;土,信;水,智;金,义。又《万名经》曰:‘水土兼智信,木火兼仁惠,五事天性,训成人伦。’”我们在这不但能见到宋人“河图”所本,而且也知道了西汉人怎么以阴阳五行与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相匹配。据张惠言《周易郑氏注》卷下引郑玄注《系辞》说:“天一生水于北,地二生火于南,天三生木于东,地四生金于西,天五生土于中……地六成水于北,与天一并;天七成火于南,与地二并;地八成木于东,与天三并;天九成金于西,与地四并;地十成土于中,与天五并也。”虞翻亦有此说。

这些前人的注,特别是郑玄的注文,更使我们看清楚宋人“河图”所本。

而绘成“洛书”的四十五个黑白圆圈,有一个明显的特点:此图无论纵着横着及斜着数去,其黑白圆圈之合,皆为十五。而且,代表地数的黑圈全在四个角上。《周易本义·图说》总结该图的特点说:“‘洛书’盖取龟象,故其数载九履一,左三右七,二四为肩,六八为足。” 然案之《易纬·乾凿度》:“《易》一阴一阳合而为十五之谓道。阳变七之九,阴变八之六,亦合于十五。”“故太一取其数,以行九宫,四正四维,皆合于十五。”

郑玄注上面这段文字说,“太一者,北辰之神名也,居其所曰太一 …… 四正四维以八卦神所居,故亦名之曰宫……太一下行八卦之宫,每四乃还于中央。中央者,北神之所居,故因谓之九宫。天数大分以阳出,以阴入。阳起于子,阴起于午。是以太一下九宫,从坎宫始。坎中男,始亦言无适也。自此而从于坤宫,坤,母也。又自此而从震宫,震,长男也。又自此而巽宫,巽,长女也。所行者半矣。还息于中央之宫。既又自此而从乾宫,乾,父也。自此而从兑宫,兑,少女也。又自此从于艮宫,艮少男也。又自此从于离宫,离,中女也,行则周矣。上游息于太一天一之宫而反于紫宫,行从坎宫始,终于离宫,数自太一行之    ”。

清人胡渭按八卦方位,参照郑玄这段注文,在其《易图明辨》卷二列图如下: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巽四  离九  坤二
震三  中五  兑七
艮八  坎一  乾六

胡渭依郑玄注文而作成的此图,明白地向我们揭示出宋人“洛书”四十五个黑白圆圈的出处。所谓“洛书盖取龟象”,无非是“载九履一,左三右七,二四为肩,六八为足”,是袭《乾凿度》中郑玄这段注文而造出的。

但我们今天所见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,乃朱熹从蔡元定之说,定于《周易本义》卷首的。它们与刘牧当初所传者相反:我们今天所见“河图”,正是刘牧的“洛书”;而现在的“洛书”,却是刘牧当初的“河图”。因为这“图”“书”系陈抟一人所传,故当时即有两说(详见《易学象数论》卷一《‘图’‘书’三》及《四库全书总目·经部二·‘易’类二》其《易数钩隐图》简介。按朱熹的说法,这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属于“天地自然之《易》”,此外尚有“伏羲之《易》”、“文王周公之《易》”、“孔子之《易》”(《周易本义·图说》)。这样就出现了“伏羲八卦方位”与“文王八卦方位”的不同。

“伏羲八卦方位图”,实据邵雍的“先天图”,所以又称“先天八卦方位”。其八卦位置为:乾南;坤北;离东;坎西;震东北;巽西南;艮西北;兑东南。

“文王八卦方位图”又称“后天八卦方位”,其八卦方位已见于《说卦》。

正如“河图”,“洛书”一样,宋之前,汉唐无明确言“先天方位”者,至宋,由道家出“先天图”,并被朱熹收入《周易本义》。后人有宗之者,有反对者,特别是清人,更为此事争论不休,莫衷一是。

若考之《说卦》及汉人《易》注,我们认为宋人的“先天方位”之说,似乎并不是无源之水。

案《说卦》:“离为火,为日…… 为乾卦。”

《系辞》中“阴阳之义配日月”一句,荀爽注曰:“乾舍于离,配日而居,坤舍于坎,配月而居。”注《文言》《坤》:“天玄而地黄。”又说:“天者,阳始于东北……地者阴始于西南。”所谓“阳始于东北”“阴始于西南”,显然是指“震”“巽”而言。荀氏此说,必有所本。《淮南子·诠言训》:“阳气起于东北,尽于西南,阴气起于西南,尽于东此,阴阳之始,皆调适相似。”可证早在西汉之初,即有此说。文中“调适”二字,更是耐人寻味,而此说正与“先天八卦”中“震”在东北,“巽”在西南的方位相符合。

荀氏注《彖》《乾》“大明始终,六位时成”一句,又说:“乾起于坎而终于离,坤起于离而终于坎,坎离者,乾坤之家,而阴阳之府。”(以上所引,皆据《周易集解》,下同)《九家易》注《同人》卦亦曰:“乾舍于离,同而为日。”荀氏注曰:“乾舍于离,相与同居。”

汉人《易》注中“坎离者,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”、“乾舍于离,同而为日”、“乾舍于离,相与同居”等话,使我们想起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鲁桓公占筮的一段记载:“又筮之,遇《大有》之《乾》,曰‘同复于父,敬如君所’。”

据《说卦》:乾为君为父。此卦中“离”变为“乾”,与君、父同象。如按“先天八卦方位”,乾为南。若按“后天八卦方位”,则离亦为南。据此,文中“同复于父”,是否寓有“乾舍于离,同而为日”、“乾舍于离,相与同居”的意思?

据上所考,笔者以为汉乃至春秋时代的演《易》者,可能存在着一种“乾起坎而终于离,坤起离而终于坎”的八卦运动变化说,所以说宋人“先天八卦”的方位,也不会是他们自己任意编造而出。

以上我们依据前人文献资料,初步探讨考察了宋人的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及“先天八卦方位”。

重要的补充是:一九七七年春,在阜阳县双古堆发掘了西汉汝阴侯墓,在出土文物中,有一面“太乙九宫占盘”,《文物》一九七八年第八期《阜阳双古堆西汉汝阴侯墓发掘简报》说:“太 乙九宫占盘的正面,是按八卦和五行属行(水、火、木、金、土)排列的。九宫的名称和各宫节气的日数与《灵枢经·九宫八风篇》篇首图完全一致。小圆盘的刻划则与《河图洛书》完全符合。”由文中第十六而“3.太乙九宫占盘”的详细介绍看,小圆盘过圆心划四条等分线,四条等分线分别由“一君”对“九百姓”,“二”对“八”,“三相”对“七将”,“四”对“六”  。绕圆心刻“吏”“招”“摇”“也”四个字(连同圆心恰好为五,与“洛书”中间五个白圆圈的分布式样正同)。由此看来,其图实与“洛书”完全相符(与“河图”并不符)。这就无可辩驳地证实了早在西汉之初,或者更早,就已有了与“洛书”相同的图形。宋人造“洛书”等,就是模拟前人“太乙 九宫占盘”之类的图式而出,也进一步说明了宋人“图”“书”,绝非臆造。清人胡谓之考,是多么确凿!

由宋人出“河图”、“洛书”、“先天八卦方位”等《易》图看,《周易》的研究,在宋朝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鼎盛时期。因此,它在当时的思想界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
根据今人邱汉生考证,所有著名理学家,如程颐、陆象山、朱熹等,都为《周易》作过传注。由这点看,统治中国思想界达七百多年之久的宋、明理学,其源头之一,亦有宋人对《易》理的阐述与发挥。

邱先生认为理学的一些范畴,如“道”,“无极”,“太极”,“阴阳”,“五行”,“动静”,“性命”,“善恶”,“德”,“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”,“主静”,“鬼神”,“死生”,“无思”,“无为”,“无欲”,“中”,“顺”等等,有的就出自宋人对《周易》的传注,特别是对《周易》一书所谓“十翼”的传注。

另外,有人认为理学中有“象数学”一派,更可说明理学与《周易》的关系。

细案理学,以“理”讲《易》,是其突出特点。

为了说明这一点,下面以程颐《易传》为例,来看看理学家是怎么以“理”讲《易》的。

程颐,字正叔,洛阳人,学者称伊川先生。早年曾受《易》于周敦颐,晚年著成《易传》一书。

正如王弼把注《周易》当成阐发自己玄学思想的工具一样,程颐也以此作为发挥自己理学思想的工具。

在程氏《易传》中,《周易》的“象”出自“理”,“理”能“遍理天地之道”。 如他注《乾》卦初九爻:“潜龙勿用”说:“理,无形也,故假象以显义。”注《系辞》“天尊地卑,乾坤定矣”一句,说:“事有理,物有形也    有理而后有象,成位乎中也。”

接下去注“《易》与天地准,故能弥纶天地之道”说:“‘弥’,遍也。‘纶’,理也    ‘弥纶’,遍理也。”

在这里,程颐解“弥纶”为“遍理”,此说显然取自汉人京房。《释文》载京氏注此曰:“弥,遍。纶,知也。”程颐在此偷梁换柱,将西汉人的“知”,改作了他的“理”,并接下去发挥道:“遍理天地之道……故能知幽明之故。在理为幽,成象为明。知幽明之故,知理与物之所以然也。“

在程氏《易传》中,“理”不但是《周易》象数、阴阳的根源,也是天地万物的根源。他注《系辞》“生生之谓《易》”说:“老子亦言‘三生万物’,此是‘生生之谓《易》’。理自然如此,维天之命,于穆不已,自是理。”

在程颐看来,甚至《周易》作为一部筮书而能占筮,究其原因,也无非是一个“理”字在起作用。他注《系辞》之“是以君子将有为也,将有行也,问焉而以言,其受命也如响,无有远近幽深,遂知来物。非天下之至精,其孰能于此”说:“卜筮之能应,祭祝之能享,亦只是一理,蓍龟虽无情,然所以为卦,而卦有吉凶,莫非有此理。以其有是理也,故以是问焉其应如响,若以私心,及错卦象而问之,便不应,盖没此理。今日之理,与前日已定之理,只是一个理,故应也。不容祭祀之享,亦同鬼神之理。在彼我以此理问之,故享也。不容有二、三,只是一理也。”

同时,这个作为天地万物本原和《周易》取象占筮之本的“理”,又是世间永恒而不可变动的最高法则。他注《系辞》“寂然不动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”一句,说:“天理具备,元无少欠,不为尧存,不为桀亡。父子君臣,常理不易,何曾动来,感非自外也……感则只是自内感    此只言人分上事。” 正因为这个“理”是不可变动的最高法则,因此,在程氏《易传》中有时又把循理,说成是天命。如他注《萃》卦卦辞“用大牲吉,利有攸往”一句,说:“盖《随》时之宜,顺理而行,故《彖》云‘顺天命也’。”

同时,这个“理”,“近取诸身,百理具备”(《系辞》“近取诸身”注),又能在运用中不断增长:“谓固有此理,而就上充长之。”(《系辞》“益,长裕而不设”注)程颐把这个“理”塞进他的《易传》之后,也确实做到了“而就上充长之”,不断发挥这个具有精神性本体意义的“理”,作为解说《周易》论据的出发点,使一部《易传》在某种程度上,成为程颐的理学著作。而说到底,《易传》中的这个“理”,恐怕在很大程度上,还是对孔颖达“《易》理备包有无”之说的发挥。

这里,程颐提出的“乾坤变为六子”说,实有商榷之余地。因为《系辞》说:“《易》有太极,是生两仪,两仪生四象,四象生八卦。”看来,《系辞》作者认为包括乾坤经卦在内的“八卦”,是由“四象”而出,而不是像程颐说的那样,先出乾坤,再由乾坤“变为”六子。同时,他在论述问题时,时有不经考察就妄下断语者,如他说《彖》中“凡以柔居五者,皆云‘柔进而上行’”(同上)。恐怕《彖》中并未像他说的那样“皆云”过,像这种“以柔居五”而实际上并未云“柔进而上行”的例子,在《彖》中时时可见,此处即不一一列举了。

总起来看,《易传》这部书尽管写了十几万字,而且对后人影响很大,然而这只能是作为一部理学著作,其于《周易》本身的研究,价值远不如朱熹的《周易本义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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